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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公开招标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3-11【字号:
招标公告
日期:2021年3月11日
招标编号:0706-21400002N006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与中核汇能一体化管理的单位及所属单位下属新疆、宁夏、陕西地区风电及光伏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风电及光伏项目及升压站的设备检修、清扫预试、二次回路保护校验及送出线路检修。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
包件号 招标编号 包含的项目 备注
包件1 0706-21400002N006/01 哈密烟墩风电场(200MW)、哈密源和光伏电站(100MW)
哈密锦城光伏电站(20MW)、哈密天宏光伏电站(30MW)
哈密益鑫光伏电站(20MW)、哈密恒鑫光伏电站(20MW)
哈密尚德光伏电站(30MW)、哈密浚鑫光伏电站(30MW)
哈密朝翔光伏电站(20MW)
包件2 0706-21400002N006/02 宁夏同心光伏电站(100MW)、宁夏灵武光伏电站(50MW)、宁夏平罗光伏电站(110MW)、陕西千阳光伏电站(20MW)
包件3 0706-21400002N006/03 察县735厂 (10MW)、库尔勒光伏电站(20MW)、和静旭双光伏电站(20MW)、和田墨玉光伏电站(20MW)
阿图什华光光伏电站(30MW)、阿图什兴光光伏电站(30MW)、阿图什源光光伏电站(40MW)
(1)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包件;
(2)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明确优先中标的包件。
1.3 工期
完成时间(工期):
1.需停电作业的,完成工期为:200MW及以上的项目4天,200MW以下-50MW的项目3天,5 MW-30MW的项目2天。
2.不需要停电作业的,完成工期为10天。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1.4.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1.4.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两年(2019年3月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输变电或新能源项目检修清扫预试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文件);
1.4.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1.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4.8.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4.10.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完成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机构报名信息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6.1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1.6.2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 100055
联系人:焦继庆、赵雅伦
电话:+86-10-63349365/9354
Email:jiaojiqing@cntic.gt.cn
zhaoyalun@cntic.gt.cn
户名: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人民币):349357516632
1.6.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6.3.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3.2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E-mail等。
1.6.3.3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6.3.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1.6.3.5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1.6.4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统一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和项目报名手续,须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本次项目报名。如有疑问,可联系电子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服务部门,021-61592300。
1.6.5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1,000.00)。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1.7.2 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1.7.3 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17:00,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招标机构人员签收快递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tic.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